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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开始招标,投资10亿元


2020-07-14 00:15:33   阅读:10.3k+

 

▲中国科学院大学

 

名牌高校的的缺失一直是山西教育的短板。

 

为改变这种状况,近两年山西省在提升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省属重点大学的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方面可谓着墨颇多。

 

除了在本土高校上发力,引进名牌大学落户也是山西省努力的方向。

 

在这个背景下,中国科学院太原能源材料学院项目落地。

 

而最近,中国科学院太原能源材料学院正式开始招标!总投资10亿元!

 

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是中国科学院第一个四方共建的科教融合学院,由太原市政府、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中北大学共建。

 

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一期)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0]2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长风商务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北大学东侧,傅山园西路以西,镇城大街以南,中北东街以北。总建筑面积113580㎡,其中:共享长廊建筑面积23500㎡,教学综合体建筑面积24300㎡,科研实验平台建筑面积38100㎡,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7500㎡,门房建筑面积180㎡,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工程总投资额约100820.58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各单项工程的主体建筑、室内外装修及室外综合管线、道路、环境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于山西来说,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是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的有力行动。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与中国科学院等的院地合作,加快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产学研协同基地”。

 

2019年10月11日,在太原市与中科院的会谈上,中科院方面表示,支持中科院在太原市以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为依托,整合中科院相关领域优势力量,建设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是一个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要做好学院体制机制设计方案,围绕太原市重大科技需求,有力推动太原市创新发展。

 

2019年10月,太原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要求,要对照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战略部署,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坚持当前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强化沟通对接,积极协调推动,扎实做好筹建各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

  

2019年11月20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共建协议在北京签署。中科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春礼,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出席签约仪式。

  

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国科大党委书记、校长李树深,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晓波,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长房倚天,中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沈兴全分别代表共建各方在协议上签字。

 

 

据了解,山西省与中科院的合作有很长历史,双方在共创全面、多层次的科技合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例如,中科院与山西省及太原市分别在2000年和2012年,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目前,在中北大学所在的上兰片区,太原市已经为国科大太原校区规划了土地。为推动国科大能源材料学院尽快落地,太原市将成立专班,做好四方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