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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姚逊: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024-10-10 09:51:24   阅读:10.2k+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特征、最壮丽气象。民政领域的改革,也是这场伟大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科学规划和系统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指引。山西省民政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上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坚持用改革精神,不断增强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群众期盼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决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提出“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将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从兜住底线提升到着力推进普惠性民生建设的新高度。山西作为欠发达地区,要切实保障好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更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对既定职责积极作为,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主动作为,逐步实现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从主要面向困难群体到服务全民的提升与转变。在服务对象上,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向更多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扩展;养老服务从主要面向特定老年人向面向全体老年人扩展;儿童福利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扩展等。在服务内容上,从以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与精神兼顾拓展,从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向维护权益与促进发展拓展,为城乡居民实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民生保障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相得益彰。


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制度创新


  制度是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基础,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权威性。《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我们要顺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从制度创新、政策供给等多方面入手,打好改革“组合拳”,多方联动推进民政领域改革。以制度创新满足民生所需,以制度创新增进民生福祉,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当前,山西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制度创新尤为重要。全省民政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和制度思维,自觉从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上审视和推进民政领域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深层次阻碍。要逐步完善制度监管体系,在提升监管质效方面下功夫。抓紧健全完善多层次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儿童福利制度、慈善制度、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等,着力形成用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这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始终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国家赋予山西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等重大使命任务。在此背景下,山西民政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应强化法律至上的意识,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注重用法治来引领和推动民政工作。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要积极协调重要立法创制工作,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省相关部门支持,形成顺畅的协调沟通机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学法清单,营造民政法治环境。编制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等规范,确保行政执法适用的具体标准科学合理、管用好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全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以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动态管理全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确保持证上岗执法。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联性、整体性、协同性都很强。《决定》提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将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展现了我们党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智慧和韬略。民政工作范围广、条线长、层级多,必须紧紧围绕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要求体现到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要完善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处理好民政领域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将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与服务改革大局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强化统筹协调,牵头制定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的方案措施,做好中长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谋划,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以社会救助申请、残疾人关爱服务、社会组织登记、婚姻和殡葬服务等工作为重点,改革优化民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打造方式多元、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成本最低的民政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者:姚逊(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原标题: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来源 | 中国民政杂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