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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军华、陶亿笑、王张龙在列!山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9人名单公布


2024-01-15 09:08:42   阅读:10.7k+

 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6号)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我省杨恒权等59名同志为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强调把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和团结引领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人才强省、科教兴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加快建立德才素质优、创新创业能力强、领军带动作用突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人才力量。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价值和特点,支持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科研立项、科研经费、团队组建、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等方面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提供必要支持条件,更好支持他们事业发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要在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技术攻关、学术技术交流中加大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使用力度。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深入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密切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联系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重大贡献和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同时,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年度考核、承担的项目考核等,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跟踪考核。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学风不端、违纪违法等违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应具备的条件者,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22〕31号)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获批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特殊津贴30000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证书领取工作另行通知。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351--7676026 7676028

地址:省直机关滨河西路129号办公区B座1825 1824室

联系人:白瑾利 郑晓星

附件:山西省202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